正规炒股配资网站 友升股份应收账款增速远超营收增速,高毛利率合理性及持续性存疑,董、监事兼职选择性披露,信披或违规


发布日期:2025-06-25 22:23    点击次数:185

正规炒股配资网站 友升股份应收账款增速远超营收增速,高毛利率合理性及持续性存疑,董、监事兼职选择性披露,信披或违规

6月13日,友升股份递交招股书上会稿。上交所上市审核委员会定于2025年6月20日召开2025年第20次审议会议正规炒股配资网站,审议上海友升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友升股份”)首发事项。

招股书披露,友升股份本次拟向社会公开发行不超过4,826.7111万股人民币普通股,拟募集资金约24.71亿元,其中12.71亿元用于云南友升轻量化铝合金零部件生产基地项目(一期)、7亿元用于年产50万台(套)电池托盘和20万套下车体制造项目、5亿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公开资料显示,友升股份是集设计、开发、生产、销售、服务于一体的专业铝合金汽车零部件制造商,公司产品主要聚焦于新能源汽车领域,已经形成了门槛梁系列、电池托盘系列、保险杠系列、副车架系列等多产品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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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收账款增速远超营收增速,高

毛利率合理性及持续性存疑

业绩方面,2022年、2023年和2024年(以下简称“报告期”),友升股份营业收入分别为235,012.29万元、290,485.81万元和395,016.08万元,净利润分别为23,303.10万元、32,121.75万元、40,515.98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母净利润分别为22,434.87万元、31,907.34万元和40,115.90万元。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4,911.60万元、3,802.24万元、-25,294.15万元。公司2024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由正转负。

报告期内,友升股份应收账款余额分别为69,825.83万元、94,358.65万元、135,309.24万元,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29.71%、32.48%、34.25%,占比逐年增长。报告期各期,公司应收账款余额的增长率分别为35.21%、35.13%、43.40%,营业收入的增长率分别为55.51%、23.60%、35.98%。不难看出,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的增长呈现下降的趋势,而应收账款余额增长率却逐年增长的趋势,在2023年和2024年,公司应收账款余额的增长率以远远超过营业收入的增长率了。

图片

(图片来自:友升股份招股书)

另外,友升股份毛利率变化趋势与同行并不一致。报告期内,友升股份主营业务毛利率分别为22.79%、23.36%和22.65%,同期同行业可比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均值分别为22.84%、19.53%和15.93%。对比来看,报告期内友升股份主营业务毛利率在保持稳定,但是同行业可比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均值却呈现逐年下降的趋势,而且降幅比较明显,在2022年友升股份主营业务毛利率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均值还是非常接近得,但是到2024年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较同行业可比公司均值已经高了6.72个百分点。在同行业可比公司毛利率明显下降的情况下,友升股份毛利率依旧保持稳定是否符合行业惯例,而公司的高毛利率又是否可持续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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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监事兼职选择性披露,信披或违规

2020年8月至今,李阿吉一直任友升股份独立董事。招股书披露,李阿吉还担任上海品正方远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总经理以及密尔克卫智能供应链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公开资料显示,上海钛米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钛米机器人”)于2015年1月23日成立,钛米机器人的董事会成员中也有一个名叫李阿吉,钛米机器人工商变更记录显示,2020年3月至今,李阿吉一直担任钛米机器人董事。值得一提的是,企查查显示,钛米机器人董事李阿吉与友升股份独立董事李阿吉系同一人。因此钛米机器人也为友升股份独立董事李阿吉兼职企业。不过招股书对李阿吉担任钛米机器人董事却未进行披露。

2020年8月至今,李健任友升股份生产运营部经理、监事,招股书披露,李健不存在其他任何兼职企业。

公开资料显示,四平市恒瑞工程机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瑞工程”)于2012年10月30日成立,成立至今,李健一直为恒瑞工程股东,并担任其执行董事兼总经理。同样企查查显示,恒瑞工程李健与友升股份监事李健为同一人。这似乎与招股书披露的监事李健对外无兼职情况相矛盾。

此外,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57号——北京证券交易所公司招股说明书》第四十五条和四十六条规定,友升股份应披露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简要情况,同时还应披露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友升股份业务相关的对外投资情况,包括投资金额、持股比例、有关承诺和协议,对于存在利益冲突情形的,应披露解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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频遭行政处罚,经营管理上或存漏洞

除上述问题外,友升股份在经营上也存在诸多的漏洞,报告期内,友升股份及其子公司接连遭到行政处罚。

2022年11月8日,国家税务总局扬州市税务局第三税务分局出具扬税三简罚[2022]3303号和扬[税]三简罚[2022]3304号《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简易)》,友升股份子公司江苏友升因未按期申报个人所得税,被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62条的规定处以罚款50元。

2023年11月9日,聊城市生态环境局对子公司山东友升出具《行政处罚决定书》(聊环(茌)罚【2023】111-1号),友升股份子公司山东友升生产过程中喷淋设施未正常使用,罚款人民币32.50万元。

2023年11月9日,聊城市生态环境局对子公司山东友升出具《行政处罚决定书》(聊环(茌)罚【2023】112-1号),山东友升生产过程中有1台锯切机未安装配套的污染防治设施,罚款人民币4.81万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洋山港海事局于2024年1月18日出具的海事罚字[2023]011000078211号《海事行政处罚决定书》,友升股份因存在托运人提供的验证重量与实际重量的误差超过百分之五且超过一吨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安全监督规则》第四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被中华人民共和国洋山港海事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安全监督规则》第五十五条第(一)项的规定处以罚款6,800元。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昭通市昭阳区税务局太平税务分局于2024年3月18日出具的昭阳太平分税限改[2024]584号《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正规炒股配资网站,友升股份子公司云南友升因2024年2月1日至2024年2月29日期间未按照规定期限办理纳税申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二条的规定,须于2024年3月21日前申报办理有关事项。